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1-03-10 2939
來源:佛山市住建局
《佛山市2021年推廣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的通知 市推廣裝配式建筑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為進一步落實《佛山市推廣裝配式建筑實施辦法》(佛府辦〔2019〕8號)和《佛山市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2018—2025年)》(佛府辦函〔2019〕80號)的相關要求,現將《佛山市2021年推廣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各項任務推進落實,并于每個季度后10個工作日內將實施情況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確保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工作落到實處。 附件: 佛山市2021年推廣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 2019年底我市被評為廣東省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20年我市獲評國家裝配式建筑范例城市。根據市政府規范性文件《佛山市推廣裝配式建筑實施辦法》(佛府辦〔2019〕8號)和《佛山市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2018—2025年)》(佛府辦函〔2019〕80號)的相關要求,為推進我市裝配式建筑工作穩定有序發展,助力我市高質量發展,明確2021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堅定推廣先進建造方式決心。切實提高思想認識,理解推廣裝配式建筑是“新時代”發展的迫切需要。發展裝配式建筑,不僅是建造技術不斷革新的必然結果,更加是促進建筑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高施工安全、建筑品質和文明施工、改善生態環境的迫切要求,符合新時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和高品質住宅的需求。 二、切實完成裝配式建筑年度任務指標。根據佛山市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2021年我市要確保完成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23%以上的指標任務,同時為發揮我市作為國家裝配式建筑范例城市的表率作用,力爭指標達到25%以上。2021年佛山市各區裝配式建筑指標要求如下表: 區域 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 確保 力爭 禪城區 25% 27% 南海區 25% 27% 順德區 25% 27% 高明區 15% 17% 三水區 15% 17% 全市 23% 25% 三、大力推動政府投資工程實施裝配式建筑。2021年我市政府投資工程裝配式建筑占比應達到55%以上。根據佛府辦〔2019〕8號文的職責分工,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政府投資裝配式建筑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根據省裝配式建筑工程相關定額標準核定項目的投資規模;財政部門要做好政府投資裝配式建筑項目工程概算、結算等工作。鼓勵新開工政府投資建設的租賃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 四、繼續落實新出讓和劃撥國有建設用地強制實施裝配式建筑要求。各區按照年度任務指標,結合《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在新出讓和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中落實推廣裝配式建筑要求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繼續落實新出讓和劃撥國有建設用地強制實施裝配式建筑要求,確保年度任務指標的順利完成。各區可結合區域經濟發展實際情況,逐步擴大強制性實施裝配式建筑的區域,力爭超額完成目標任務。 五、實踐落實裝配式建筑佛山發展模式。選擇更多建設項目實踐《裝配式建筑佛山方案指導意見》(以下簡稱《佛山方案》),推動《佛山方案》從文本轉變為典型范例。促進開發企業、建材企業、家具家電企業協同發展,把裝配式建筑理念擴展至建造、裝修、裝飾、家具、家電全方位,逐步實現購房者自主選配裝修風格、家具家電等一站式服務,打造老百姓有獲得感的健康家居方案。 六、對接支持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落戶。結合我市制造業優勢,進一步完善裝配式相關產業布局,逐步形成我市大部分區域的建設項目,50公里范圍內有2家以上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可供選擇的格局。逐步提高全市預制構件供應量,保障市場供需平衡。 七、加強督查督辦。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立裝配式建筑發展情況定期公布制度的要求,各區牽頭部門每月5日前報送全年截止至上月的裝配式建筑統計數據。我市將進一步加強裝配式建筑占比指標任務完成情況的督查督辦,定期進行全市通報,及時對推廣裝配式建筑情況不理想的區進行約談。 佛山市推廣裝配式建筑工作協調小組(代章) 2021年3月2日 (聯系人:陳世昌,聯系電話:0757-82284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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