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18-12-17 22810
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翠亨新區管委會,各鎮政府、區辦事處,市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切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加快推動本市裝配式建筑發展,推動建造方式創新,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為本、因地制宜的理念,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全民參與的工作機制,按照適用、經濟、安全、綠色、美觀的要求,推動建造方式創新,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鋼結構建筑,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堅持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一體化裝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應用,充分發揮先進技術的引領作用,全面提升建設水平和工程質量,促進本市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二)工作目標。到2020年末,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15%以上,基本形成適應裝配建筑發展的政策和技術保障體系。到2025年末,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5%以上,推動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生產規模化企業,具有現代化裝配建造水平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專業化隊伍,建成2-3個裝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力爭建成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市。
(三)實施范圍。
1.近期(2019-2021年)。
(1)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時間為準),政府投資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含)3000平方米的新建建筑和納入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的項目應采用裝配式建筑。
(2)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含)3000平方米的新建工業建筑(含廠房及配套辦公樓和宿舍)宜采用裝配式建筑。
(3)計容建筑面積大于(含)10萬平方米(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的新建居住區、單體地上建筑面積超過10000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單體地上建筑面積大于(含)20000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宜采用裝配式建筑。
2.遠期(2022-2025年)。計容建筑面積大于(含)5萬平方米(以規劃許可證為準)的新建居住區、單體地上建筑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和單體地上建筑面積大于(含)10000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宜采用裝配式建筑。
(四)實施標準。采用裝配式建筑的項目應符合國家、廣東省和本市的相關標準和規定。裝配式混凝土建筑中樓板、樓梯、空調板、窗臺及非承重外(內)隔墻等部位鼓勵采用裝配式部品部件;承重梁、柱和剪力墻等構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采用裝配式部品部件。
二、重點任務
(五)科學布局確保供需平衡。科學布局,培育產業。2021年前培養發展可生產疊合樓板、外(內)墻板、樓梯、空調板、窗臺板、梁及柱等裝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基地3個。
(六)推廣適宜建造方式。在居住建筑、工業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造中積極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在風景名勝區及園林景觀、仿古建筑等領域,倡導發展現代裝配式木結構建筑;在農房建造中積極推廣輕鋼結構建筑;在臨時建筑(含工地臨時建筑)、管道管廊等建造中積極推廣采用可裝配、可重復使用的部品部件。
(七)提升施工水平。規模化發展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造,引導企業研發應用與裝配式施工相適應的技術、設備和機具,應用結構工程與分部分項工程協同施工新模式,提高部品部件的裝配施工連接質量和建筑安全性能。鼓勵企業創新施工組織方式,廣泛采用高效率、低損耗、可回收的模板體系和降塵、降噪的施工方法,嚴控建筑垃圾產生。
(八)推廣綠色建材。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比例。開發應用品質優良、節能環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并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評價。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應用,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強制淘汰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確保安全、綠色、環保。
(九)推行工程總承包。裝配式建筑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工程總承包企業要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造價負總責。要健全與裝配式建筑總承包相適應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分包管理、工程造價、質量安全監管、竣工驗收等制度,實現工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及采購的統一管理和深度融合,優化項目管理方式。支持大型設計、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健全管理體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
(十)確保質量安全。完善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系,明確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施工圖審查機構、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單位等各方質量安全責任。加強全過程監管,制定針對裝配式建筑的分段驗收方案,對全裝修成品交房項目實施主體與裝修分界驗收。加強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質量管控,實施裝配式建筑部品認定和目錄管理,監理單位對主要承重構件和具有重要使用功能的部品部件進行駐廠監造。施工企業要加強施工過程質量安全控制和檢驗檢測,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安全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
加強行業監管,明確符合裝配式建筑特點的施工圖審查要求,加大抽查抽測力度,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依托互聯網技術,建立涵蓋本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管理全過程的大數據平臺,實現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以及相關企業的數據共享,實現工程質量可查詢可追溯。
三、保障措施
(十一)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市發展裝配式建筑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包括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環境保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金融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協調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配套措施,密切協作配合,加大支持力度,扎實做好發展裝配式建筑各項工作。
(十二)細化責任分工。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市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加強統籌協調,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裝配式建筑年度發展計劃及具體實施范圍,將發展裝配式建筑相關要求落實到項目規劃審批、土地供應、項目立項、施工圖審查等各環節,并定期通報各有關單位推進裝配式建筑工作進展情況;科學規劃布局裝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工廠;加強裝配式建筑項目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和施工質量安全管理;加大行業從業人員培訓。
市城鄉規劃局負責項目規劃行政許可管理,將裝配式建筑專項規劃內容和有關要求納入規劃計劃和規劃條件中,在規劃條件和選址意見書中明確裝配式建筑的實施要求。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將規劃條件中有關裝配式建筑的建造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中。
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支持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進行重大技術改造和創新,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做好道路貨物運輸管理工作,為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道路運輸提供服務。
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協同推進裝配式建筑,嚴格控制與監督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水污染,并建立相應的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市科技局負責利用科技發展資金,支持裝配式建筑科研和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等工作。支持企業科技發展,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鼓勵企業增加裝配式建筑研究的科研投入。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負責制定扶持裝配式建筑企業發展的相關財稅扶持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負責落實相關信貸扶持政策,引導銀行機構對實施裝配式建筑項目、裝配式生產基地建設以及購買被認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商品房等給予信貸支持。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在公積金政策方面對消費者購買裝配式項目的商品房住宅,并在公積金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等方面優先給予支持。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
一是容積率獎勵。對于實施裝配式建造方式,且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的建設項目,其滿足裝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積可按3%比例不計入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鼓勵省內金融機構對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生產基地和裝配式建筑開發項目給予綜合金融支持,對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消費者優先給予信貸支持。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
三是稅收優惠。對于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
四是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后可依法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五是將裝配式建筑產業納入招商引資重點行業,對符合條件的企業落實相關優惠政策。
六是在本市建筑行業相關評優評獎、綠色建筑評價等工作中,將裝配式建筑列入評價指標。
(十四)強化技術指導。組建市裝配式建筑專家委員會,根據國家、廣東省和本市的相關標準和規定,負責裝配式建筑的建筑設計、部品部件和建筑性能認定、標準編制、項目建設方案論證等相關技術指導工作;研究我市規模以上不同類型建設項目實施裝配式建筑的要求,對新型裝配式建筑項目認定、企業和建設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等提供技術論證意見。
(十五)加強隊伍建設。大力培養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管理等專業人才。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設置裝配式建筑相關課程,推動裝配式建筑企業開展校企合作,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在建筑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中增加裝配式建筑相關內容。制定裝配式建筑崗位標準和要求,加大職業技能培訓投入,建立培訓基地,加強崗位技能提升培訓,促進建筑業農民工向技術工人轉型。
(十六)做好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平臺,通過現場會、論壇、展會、專題報道等形式,加強普及裝配式建筑相關知識和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經濟社會效益,提高社會認知度,營造有利于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促進裝配式建筑相關產業和市場發展。
四、本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五、本文件由市府辦公室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4日
【秘書處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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