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3-02-21 2061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省級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資金任務清單的通知》要求,我市現組織開展2023年廣東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資金項目申報立項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公開印發以來(即2021年10月21日以來),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完成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技術研究項目。
二、支持方式和額度
省分配我市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0萬元。對申報入庫的所有項目,將由專家評審選出1個最優項目予以資金獎勵。
三、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1個法人單位一次只能申報1個項目。
(二)項目申報單位近5年以來在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過程中未發生違法違紀行為。
(三)項目申報單位未受到環保處罰。
(四)項目須于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結題,并出具查新報告。
(五)項目未曾獲得國家、省和市相關獎勵或補助,不得重復申報、多頭申報。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入庫。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須于2023年3月31日前填報《2023年廣東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資金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交我局散水節能中心(郵寄地址:廣州市荔灣區人民北路691號金信大廈 B座20樓能效科收),逾期不受理申報表。市散水節能中心進行形式審查后,于2023年4月10日前將入庫項目名單報送我局。
(二)提交材料。符合條件的項目單位須于2023年8月1日-8月7日將項目整套資料和《2023年廣東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資金項目申報表》(格式參見附件2)一式五份,交我局散水節能中心(郵寄地址:廣州市荔灣區人民北路691號金信大廈 B座20樓能效科收),逾期不受理申報材料。
(三)組織評審。市散水節能中心在2023年8月18日前對申報項目成果組織專家評審,并將評審結果公示5個自然日后,出具評審報告(含項目資料、評審過程資料、評審結果等)報送我局。
(四)選出獎勵項目后,我局將下達計劃、撥付獎勵資金,并報省級主管部門備案。
五、其他有關要求
(一)項目下達后,項目業主應按照項目計劃,在時限內按要求向我局提供資料、申領資金。
(二)市散水節能中心應切實做好專項資金項目的評審工作,提前做好評審方案,做到公平公正。
(三)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我局將報送省級主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附件:
1.2023年廣東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資金項目申報表
2.項目申報材料參考格式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2月13日
下一資訊:政策關注丨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啟動啦!
上一資訊:轉發通知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裝配式建筑系列地方標準線上宣貫培訓的通知》
政策關注丨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啟動啦! (2023-02-23)
協會通知丨關于組織觀摩2022年度廣東省裝配式一體化隔墻安裝工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的通知 (2023-03-07)
政策關注丨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市工程建設領域綠色創新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3-05-04)
轉發通知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裝配式建筑系列地方標準線上宣貫培訓的通知》 (2023-02-10)
轉發通知 | 2022年廣東省戰略性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遴選工作啟動 (2023-01-05)
政府通知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工程建設省級工法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3-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