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1-01-07 3285
近日,住建部等十二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內容如下: 工作目標 主要任務 (一)引導現有勞務企業轉型發展。改革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大幅降低準入門檻。鼓勵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勞務企業引進人才、設備等向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轉型。 (二)大力發展專業作業企業。鼓勵和引導現有勞務班組或有一定技能和經驗的建筑工人成立以作業為主的企業,自主選擇1—2個專業作業工種。 (三)鼓勵建設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引導和支持大型建筑企業與建筑工人輸出地區建立合作關系,建設新時代建筑工人培育基地,建立以建筑工人培育基地為依托的相對穩定的建筑工人隊伍。 (四)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隊伍建設。引導建筑企業加強對裝配式建筑、機器人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和建造科技的探索和應用。 (五)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訓組織實施體系,鼓勵各地加大實訓基地建設資金支持力度,加大對裝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興職業(工種)建筑工人培養,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給。 (六)建立技能導向的激勵機制。各地要根據項目施工特點制定施工現場技能工人基本配備標準,明確施工現場各職業(工種)技能工人技能等級的配備比例要求,逐步提高基本配備標準。 (七)加快推動信息化管理。完善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充分運用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實現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管理、培訓記錄與作業績效評價等信息化管理。 (八)健全保障薪酬支付的長效機制。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依法依規對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失信違法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九)規范建筑行業勞動用工制度。用人單位應與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嚴禁用勞務合同代替勞動合同,依法規范勞務派遣用工。 (十)完善社會保險繳費機制。用人單位應依法為建筑工人繳納社會保險。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建筑工人,由施工總承包企業負責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工傷保險覆蓋施工現場所有建筑工人。 (十一)持續改善建筑工人生產生活環境。各地要依法依規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建筑工人辦理居住證。全面推行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不斷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和條件。推進建筑工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加大政策落實力度,著力解決符合條件的建筑工人子女城市入托入學等問題。 保障措施
來源:建筑工業化裝配式建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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