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提升裝配式建筑比例列入2020年全省建筑業工作“23條”
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0-06-05 3623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2020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的通知各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委):
現將《2020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0年全省建筑業工作要點
2020年是決勝全面小康和決戰脫貧攻堅的收官之年,做好全省建筑業工作意義重大。全省建筑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和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準確把握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堅持在常態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進生產生活秩序全面恢復,按照國家和省關于建筑業改革發展有關決策部署,以實現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建筑業改革綜合試點為抓手,圍繞“目標化攻堅、多元化發展、精細化保障、制度化規范和示范化提升”等方面,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加快建筑產業轉型升級,持續推動江蘇建筑業從規模最大向實力最強邁進,努力為“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取得新成效作出積極貢獻。(一)建筑業指標保持領先。緊緊圍繞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比蝿?,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和落實安全生產要求前提下,加快建筑業復產復工,加快拓展省內外建筑市場,加快培育行業發展新動能,實現企業營業額、建筑業總產值、建筑業增加值等主要經濟指標繼續保持全國第一,保持高等級資質企業數量、注冊執業人員數量繼續全國領先,實現勞動生產率、技術裝配率等技術指標爭先進位,著力提升BIM技術應用項目、高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成品化住房比例。(二)安全生產事故持續下降。緊盯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事故“雙下降20%”目標,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嚴控較大事故,壓降一般事故,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化、規范化水平,推進建筑施工工人崗前培訓、信息化安全監管、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和政府投資規模以上建設工程智慧工地建設“四個全覆蓋”,推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三)扶持建筑企業發展。以建筑工程為基礎,著力培育一批市政公用高等級資質企業;加強與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培育一批公路、水利水電、港口航道工程等高等級資質企業,進一步豐富建筑業專業結構。積極開展銀企對接、金融咨詢、上市輔導等交流培訓,扶持大型建筑企業做大做強,打造“航母型”領軍企業。鼓勵經營特色明顯,具有比較優勢的大中型企業走專業化發展道路,培育一批“專精特新”優勢企業。深化勞務用工制度改革,扎實推進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推動專業化勞務企業發展。(四)優化建筑產業結構。在開展城市軌道交通試點基礎上,研究擴大試點城市范圍、拓寬試點方式和拓展試點領域,支持一批骨干建筑企業加快進入橋梁隧道、港口航道、地方鐵路、高速公路等高附加值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五)推動長三角建筑市場一體化。落實建立全國統一開放市場的要求,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為契機,加強與兄弟省市協作,推動《長三角地區住房城鄉建設事業一體化發展框架協議》落地,持續聚焦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民生工程共建共享以及建筑市場一體化等重點領域,積極組織對口交流和互訪活動,學習借鑒兄弟省市先進做法,共享改革發展經驗,攜手構建長三角統一開放、標準互認、互利共贏的建筑市場。(六)加快“走出去”發展步伐。引導省內建筑業企業“走出去”,向更高層次、更高水平、更寬領域發展。緊跟國家戰略部署,推進在粵港澳大灣區和長三角地區與更多兄弟省市簽訂加強建設領域雙邊合作協議。推動我省優勢企業與央企在境內和境外兩個市場開展深層次合作。充分發揮江蘇作為“一帶一路”交匯點的區位優勢,舉辦建設領域推介活動,積極引導江蘇建筑業企業擴大境外市場份額。(七)加強招標投標管理。制定發布《深化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意見》。強化綜合專家庫評標專家的監管,嚴把評委入庫關口,建立評標專家的動態考核清退機制。強化招標代理機構市場行為監管,組織開展好招標代理機構常態化檢查和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業務知識考試,通報招標代理機構動態考評結果。加強招投標全過程監管,遏制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八)深化工程造價改革。不斷完善工程計價依據體系,逐步建立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調整最高投標限價(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原則和方法,探索建立多層級工程造價數據庫的方案。及時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工程計價糾紛,進一步加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動態管理,提高全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水平,開展新版建筑、裝飾、市政、安裝、古建筑修繕工程及配套費用定額的修編工作,修訂發布我省政府投資工程概算編制辦法,適時制定智慧工地建設的相關計價政策。做好自貿區造價咨詢企業“證照分離”改革相關工作。(九)強化建筑市場監管。整合建筑市場監管信息化系統,提高平臺數據質量,推進數據整合和共享開放,不斷提高建筑市場監管的信息化水平。落實《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平臺工程項目信息數據標準》,完善工程項目信息歸集工作機制,強化歸集的建設工程合同信息監管。建立全省建筑市場檢查專家庫,開展以“雙隨機、一公開”為主要手段的建筑市場檢查工作。強化實名制管理平臺在項目現場人員監管中的運用,推動建筑市場檢查和行業監管水平向專業化、綜合性方向發展,促進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的建筑市場實現放得開、服務好、管得住。(十)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開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選擇有代表性地區推廣“論證專家回頭看”經驗做法。突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隱患排查和專項治理,加強關鍵節點施工前安全條件核查和高風險工程項目的專項勘察、專項設計、專項施工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非法建設行為,研究出臺《建筑施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手冊》,堅決遏制高處墜落和“三違”現象發生。(十一)做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研究制定《江蘇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暫行規定實施細則》,開展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消防設施檢測管理、建筑二次裝修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等課題研究,構建符合我省實際的建設工程消防審查驗收管理機制。建設全省統一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驗收管理系統,實現與施工圖審查、建筑市場監管、工程建設審批制度改革等系統及消防救援機構的數據交換和共享。組織開展建設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相關專業技能培訓。完善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專家庫建設,制定專家庫管理辦法。會同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共同開展房屋市政工程以外的專業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機制研究。(十二)強化建筑業發展數據監測。進一步規范建筑業統計數據報送流程,加強統計數據的管理和運用,強化精準分析能力和數據共享能力,不斷提升建筑業統計質量,為建筑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統計數據保障。定期研究分析建筑業發展形勢,完成年度建筑業發展報告。運用企業綜合數據,與省統計局、商務廳聯合開展建筑業“百強企業”認定活動,積極配合省工業信息化廳開展“民營企業百強”評選,彰顯“江蘇鐵軍”優良形象,擦亮“江蘇建造”金字招牌。(十三)創新開展行業理論研究。加強與高??蒲性核⒅ㄖ髽I和行業協會的溝通聯系,推進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專用條款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通病與防治等課題研究,深化與江蘇省建筑業發展研究中心的合作,堅持問題導向,注重選題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擴大研究覆蓋面,圍繞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技術、金融支持建筑業發展等主題,積極開展前瞻性研究,積極探索江蘇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現路徑。(十四)深入推進建筑業資質管理改革。關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改革動向,根據部建筑業企業資質改革方案,做好我省建筑業資質管理改革的落實工作。做好實行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制的準備工作,適時在我省開展試點工作。運用信息化手段常態化開展建筑業和監理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強化資質動態監管,嚴格市場清出機制。(十五)健全建筑市場信用和擔保體系。加快完善建筑市場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健全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信用記錄,落實建筑市場黑名單制度,探索建立建筑市場“紅名單”制度。加快推進實施工程擔保制度,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并做好宣貫,推進實施銀行保函替代方式,繼續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十六)推動工程質量品質提升。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研究出臺《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手冊(2020企業版)》。強化建設單位工程質量責任,探索建立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強化建筑材料進場管理,嚴格執行材料取樣送檢制度,加強對預拌混凝土質量管控,加大對預拌混凝土的抽檢抽測力度,嚴禁違規使用海砂,突出抓好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建立和完善工程質量追溯機制。積極推進住宅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試點工作,進一步完善試點配套政策。組織全省工程質量監督人員業務能力考評工作,開展全省工程質量監督講師團巡講工作,組織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示范工程創建活動。(十七)強化安全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制度。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制定我省實施細則,強化聯合懲戒,加大對腳手架、高支模坍塌及起重機械傾覆等典型事故責任企業和個人的處罰力度。(十八)強化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完善“江蘇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統”,推進安全監督機構運用信息化方式提高監管效能,推動在建工程項目統一納入信息化監管,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逐步實現對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和在建項目考評工作的全覆蓋。研究出臺《江蘇省建筑機械施工企業信用評價試行辦法》。修訂《江蘇省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和人員考核管理辦法》,推動各地進一步加強安監機構規范化建設、配足配強一線監管人員。(十九)開展《江蘇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用好建筑業改革綜合試點省份授權,結合建筑市場的發展變化和建筑業轉型升級的動向需求,加強聯動,做好《江蘇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修訂的前期調研、文件草擬等基礎性工作。(二十)加快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加大工程總承包推行力度,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發展的實施意見》并做好宣貫,制定發布我省工程總承包計價辦法,完善推進工程總承包的配套措施。積極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市場,促進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融合發展,開展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的研討交流活動,加快政策落地,加強培育指導,加速行業轉型,推動工程組織實施方式變革向縱深發展。(二十一)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開展江蘇省裝配式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第二批)的復審認定工作。完善裝配式建筑配套措施,鼓勵推動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展,健全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體系,推行《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工作指引》。宣貫《江蘇省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加強全省裝配式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二十二)大力推動智慧工地建設。出臺《關于推進全省智慧工地建設的指導意見》,2020年全省范圍建成一批示范引領的綠色智慧工地示范片區,力爭在2021年底前實現規模以上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智慧工地信息平臺全覆蓋。印發指導意見,結合新一輪綠色智慧示范工地申報工作,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工地示范片區。制定《江蘇省建設工程智慧安監技術標準》,為全省推廣提供技術支撐。加快智慧安監管理平臺建設,完善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統,加快實現數據對接,推動智慧安監全覆蓋。探索工程質量智慧監督新模式,組織研究智慧質監工作。(二十三)推廣建筑業新技術應用。堅持示范引導,發布《江蘇省工程建設優秀省級工法匯編》《江蘇省建筑業新技術應用優秀示范工程匯編》,開展省級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