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3-08-16 911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開展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和發布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綠色建材產品在我市建設工程的應用,引導建設工程精準選擇所需綠色建材產品,助力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高質量發展,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生產應用的通知》(市監認證〔2020〕89號)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市監〔2020〕106號)等文件中關于推廣和應用綠色建材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開展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和發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和發布范圍
通過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的建材產品(認證證書應在有效期內)。
二、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和發布條件
(一)產品生產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正常經營;
(二)未被市場監督管理等政府管理部門列入違法失信名單。
三、綠色建材產品信息采集和發布管理程序
(一)信息登記
1.由產品生產企業提出申請并登記如下材料信息:
(1)綠色建材產品信息發布申請表(見附件);
(2)綠色建材產品認證證書。
2.申請途徑:
申請企業登錄廣州市散裝水泥與建筑節能管理中心企業信息管理平臺(http://113.108.174.171:81/account/login),點擊“綠色建材信息采集和發布申請”辦理。
(二)信息發布由市散裝水泥與建筑節能管理中心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提交信息發布清單,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在官網上予以發布。信息發布原則上每季度更新一次。
(三)采信退出對存在以下違規情況的采信產品,將從綠色建材采信目錄中清除:
1.認證機構違規認證的相應采信產品;
2.企業弄虛作假獲得綠色建材認證證書的采信產品;
3.在工程項目應用中造成項目工程質量安全問題和存在隱患的采信產品以及與認證產品信息不相符,降低質量標準,以次充好的采信產品;
4.其他違規行為的采信產品。
四、相關要求
(一)企業要對自身所發布的產品質量負責,申請發布的信息資料須真實有效。
(二)鼓勵建設工程優先選用綠色建材產品,工程使用的綠色建材產品應符合相關質量要求。
(三)綠色建材產品的信息采集和發布是為本市建設工程使用綠色建材提供信息便利,由企業自愿申請。相關行業協會可組織會員單位集中申報。
附件:《綠色建材產品信息發布申請表》
(請至官網下載附件)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6月22日
(聯系人:曾熠宇,向文永;聯系電話:020-80502859)
來源: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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