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2-04-15 2214
重點遴選制造業中小企業,優先遴選戰略性新興產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業、產業技術基礎,以及基礎軟件等領域的中小企業。 申報省專精特新企業應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依法在廣東省境內登記設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 2.企業主營業務和發展重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要求,具備健全的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 3.企業上年末總資產:珠三角核心區須達3000萬元以上,沿海經濟帶的東西兩翼地區、北部生態發展區須達2000萬元以上。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珠三角核心區須達3000萬元以上,沿海經濟帶的東西兩翼地區、北部生態發展區須達2000萬元以上。 4.企業近兩年的主營業務收入為正增長且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5%以上,利潤總額為正數。 5.企業近兩年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達到3%以上。 以上3、4指標要求,對于優先遴選領域的參評企業可適當降低不超過20%。 還應滿足以下至少一類評價指標: 1.專業化評價指標。企業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中某個環節或某個產品,主導產品為大企業、大項目的關鍵零部件、元器件或重要配套產品。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的75%以上;或擁有行業領軍人才、省市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珠三角核心區的企業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員工數占企業員工總數的40%以上,沿海經濟帶的東西兩翼地區、北部生態發展區的企業本科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員工數占企業員工總數的30%以上。 2.精細化評價指標。企業管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擁有自主品牌;產品生產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未有標準除外;已建立規范化的顧客滿意度測評機制或產品追溯體系。 3.特色化評價指標。企業具有行業或區域的獨特性。擁有地域特色的產品或服務,且能利用特有的資源進行研發生產;掌握獨有、可持續的工藝、技術或配方;有效期內的“中華老字號”、馳名商標、省級以上名牌產品。 4.新穎化評價指標。企業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并取得比較明顯的成效。獲得2項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或10項以上與主要產品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或主持(參與)制(修)訂相關業務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或設立博士后工作站,市級(含)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技術研究院、企業工程中心等。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工商注冊登記、連續經營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企業,且屬于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或重點培育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或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能為大企業、大項目提供關鍵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產品,或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市場營銷、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并取得比較顯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廣價值。 4.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綠色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有較好的品牌影響力,具備發展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被推薦: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稅或其他違法違規、嚴重失信行為的。 1.經濟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的平均增長率達到5%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2.專業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及以上;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達70%以上;主導產品在細分市場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國內細分行業中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3.創新能力。企業擁有有效發明專利(含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下同)2項或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5項及以上;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 4.經營管理。企業擁有自主品牌;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生產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或是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 1.上年度營業收入在1億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2.上年度營業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且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足5000萬元,同時滿足近2年內新增股權融資額(實繳)8000萬元(含)以上,且研發投入經費3000萬元(含)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例50%(含)以上,創新成果屬于本通知“二、重點領域”細分行業關鍵技術,并有重大突破。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
來源:廣東專精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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