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裝配式,廣東省政府印發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實施方案
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21-11-01 2033
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實施方案的通知現將《〈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商務廳反映。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3日
《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的批復》(國函〔2020〕119號)精神,確保《中新廣州知識城總體發展規劃(2020—2035年)》各項目標任務落地落實,推動中新廣州知識城(以下簡稱知識城)建設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國家知識中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科技創新重大平臺。高標準規劃建設知識城大科學裝置和中試應用區、科教創新區,支持建設呼吸疾病防控領域國家重大戰略平臺的成果轉化基地,推動與中國科學院等單位共建高水平研究院集群,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加快推進廣州第三代半導體創新中心建設,大力推進中新國際聯合研究院建設,研究推進與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等合作建設綜合性材料科學研究中心。加快布局航空輪胎等大科學設施,為提升知識城基礎研究能力提供支撐。(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廣州市人民政府負責。以下均需廣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創新研發成果轉化機制,在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研究建立政府資助項目科技成果專利權向發明人或設計人、中小企業轉讓和利益分配機制。實施政府資助項目團隊帶頭人全權負責制,賦予戰略科學家、產業頂尖人才用人權、用財權、用物權、技術路線決定權、內部機構設置權。支持科研人員、創新人才雙向柔性流動,允許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員按規定到知識城兼職、掛職取得報酬,帶科研項目和成果到知識城在職創辦企業或離崗創新創業。(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三)加速優化科技創新生態。統籌省科技和人才專項資金,支持知識城創新主體開展創新活動。支持科研院所、龍頭企業在知識城創辦專業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符合條件的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孵化載體。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鼓勵以企業為主體加大研發投入。到2025年,研究與開發(R&D)經費占地區生產總值比例超過6%。(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 (四)強化科技創新金融服務。建立和完善科技金融體系,大力發展風險投資。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建立協同服務知識城企業上市的綠色通道,提供定制化信貸服務方案。支持通過政府投資基金引導帶動社會資金在知識城設立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推動中科院成果轉化母基金等風投創投項目落戶知識城,出臺天使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鼓勵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風險投資機構在知識城開展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知識城設立服務科技創新的分支機構,鼓勵保險機構在知識城依法合規投資科創類投資基金或科創企業。推動在知識城設立中小微科技企業首貸續貸中心,支持企業無還本續貸。完善知識城“民營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創新服務超市”功能,打造全國領先的創新創業投資中心。(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科技廳、地方金融監管局,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負責) (五)大力發展知識密集型產業。打造高端前沿的生物醫藥與健康產業鏈。支持設立具備全能力GLP實驗室及高等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國家級藥物安全評價平臺,推動建設國家空氣凈化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推動對臨床急需且在港澳上市、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經批準后在知識城指定醫療機構使用。打造創新賦能的集成電路產業鏈。推動建設國家級集成電路產業園和智能傳感器產業基地,集聚芯片設計、制造、材料、裝備和配套產業項目,支持廣東省半導體和集成電路產業投資基金、公共服務平臺落戶知識城。在知識城設立服務窗口,爭取受理和審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業務。打造融合發展的新能源智能汽車產業鏈。做大做強智能汽車制造及關鍵零部件、智能車聯網服務等產業和智能汽車運營平臺,爭取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智能汽車優先列入國家推廣應用推薦目錄。(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交通運輸廳、市場監管局負責) (六)完善知識密集型產業服務體系。規劃建設知識城金融云谷、中國風險投資知識城大廈,推動設立亞洲金融創新研究院,打造金融科技服務業集群,推進產業與科技、金融良性互動。集聚發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知識產權等生產性服務業,著力發展貿易代理、法律、會計等專業服務業。加快發展數字經濟,打造數據要素流通高地,研究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綜合試驗區,探索數據資源跨境、跨域、跨級融通和應用。推進國際數字樞紐、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頂級節點建設,打造國家數字經濟示范區。(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負責) (七)推動區域產業協同聯動發展。推進知識城與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鎮、從化區太平鎮、增城區中新鎮、花都區花東鎮等周邊區域協調聯動、高質量發展,共同探索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政策復制推廣,打造知識城拓展區。加快廣清經濟特別合作區開發建設,深化與東莞水鄉特色發展經濟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等區域的戰略合作,推動形成同頻共振、開放共享的區域發展新格局。全面深化知識城與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等區域的合作,強化科技互鑒、產業共榮、制度共創,打造廣深“雙城聯動”先導區,服務全省“一核一帶一區”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八)建設知識產權最佳運用區。依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推動在知識城開通專利優先審查綠色通道。探索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企業聯合在知識城建立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運營中心。爭取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在知識城布局建設一批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支持廣州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申請升級為國家知識產權交易中心。支持在知識城設立國家知識產權培訓基地。鼓勵境外企業在知識城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深化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推動試行將證券化產品中的知識產權許可在稅收管理中視為融資行為。(省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負責) (九)打造知識產權最嚴保護區。發揮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作用,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建立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復審和無效審理部關于侵權、無效確權咨詢的聯動機制。探索在部分知識產權案件中實行舉證責任轉移制度。支持建立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推進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法院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集中管轄試點工作。加強知識產權領域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建立知識城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快速應對機制。加強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建設,鼓勵新加坡、香港、澳門等地知名商事爭議解決機構入駐知識城,開展知識產權臨時仲裁服務。(省司法廳、市場監管局,省法院、檢察院負責) (十)構建知識產權最優服務區。高標準建設知識產權服務園區、中新國際知識產權創新服務中心、國家知識產權文化傳播基地、知識產權博物館、北京大學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院等交流服務平臺。爭取國家知識產權局支持,在知識城開展專利代理領域對外開放試點。鼓勵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知識城設立常駐代表機構。支持具有新加坡、港澳執業資格的知識產權領域專業人才在知識城開展專業服務。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交易博覽會申請升格為國家級展會。支持知識城設立知識產權商學院,實施學歷教育,培養知識產權與商業融合的國際高端人才。(省市場監管局、教育廳負責) (十一)深化中新全方位合作。推動與新加坡在科技創新、產業發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人才培養、城市治理等方面開展全方位合作。高起點建設中新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示范區,加快建設新加坡國立大學廣州創新研究院、中新國際聯合研究院等協同創新平臺,推動在知識城建設新加坡知識產權學院。共建中新廣州知識城智庫,升級中新知識論壇,打造知識領域的國際化高端戰略對話平臺。支持新加坡金融機構落戶知識城,推動新加坡交易所在知識城設立代表處,支持設立中新合資保險公司。(省商務廳、教育廳、科技廳、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負責) (十二)深入推進與港澳協同發展。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協同創新研究院、粵港澳及海外院士專家創新創業聯盟、粵港澳大灣區可持續金融中心、澳門青年人創新部落等合作項目建設,打造大灣區未來產業孵化中心、科技成果轉化中心和青年人創新創業中心。開展與港澳在人才培養、資格互認、標準制定等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試點。在知識城實行企業商事登記“一網通、零成本、智慧辦”,推進粵港澳投資跨境商事登記全程電子化、電子簽名證書互認和跨境公證文書等信息共享。支持試行港澳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支持知識城開展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直升機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管局、港澳辦、地方金融監管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團省委負責) (十三)拓展國際合作空間。支持知識城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支持知識城率先復制推廣海南自貿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一批系統性集成性強、效果好、風險可控的改革創新試驗成果,申請設立特殊綜合保稅區。做好知識城科創企業開設自由貿易(FT)賬戶工作,探索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產轉讓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在知識城依法發起設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推動知識城企業積極參與中沙吉贊經濟城、中以機器人和智能智造產業基地建設。(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地方金融監管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稅務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證監局負責) (十四)創新營商環境政策和服務。創建粵港澳大灣區制度創新先行區,及時把營商環境改革成果制度化。探索開展“綜合性授權”改革,將省級管理權限除確需省統籌管理的事項外,以清單方式全面授權或委托知識城依法行使,爭創國家層面營商環境改革相關試點。在知識城試行綜合性許可改革,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張“綜合許可證”。推動省各有關部門審批系統向知識城(黃埔區)審批-監管大數據平臺開放接口,并允許部分審批事項在區平臺進行優化調整,實現“一套系統、一個流程”完成審批。研究拓展稅務信用信息與知識城(黃埔區)信用平臺信息交流共享的深度和廣度,強化信用服務實體經濟發展能力,打造全國一流的信用建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新高地。今后省出臺的政策,對企業和人才的支持力度優于本方案相關規定的,知識城按照“政策從優”原則按有關規定推廣適用。(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負責) (十五)建設國際人才自由港。健全吸引培養國際人才體制機制,在知識城設立海外人才工作站,實現精準引才、高效引智。支持將知識城列入省級人才發展改革試驗區,推動全省人才重大管理改革舉措和創新政策在知識城先行先試。建立靈活高效的人才使用和激勵機制,探索對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可設置特設崗位專門用于引進高層次人才。探索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人才在知識城創辦科技型企業方面享受國民待遇,領銜承擔知識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擔任知識城新型研發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積極探索人才自由流動等先行先試政策,探索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為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辦理R字簽證和提供出入境便利。按程序賦予知識城外國高端人才確認函審發權限和外籍及港澳臺高層次人才認定權限。知識城引進的外籍首席專家和科技領軍人才,經認定后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攜運進境且列入清單的科研、教學物品和自用物品實施進口免稅優惠政策。對符合知識密集型產業發展的高端緊缺人才,可以給予財政獎勵。(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稅務局負責) (十六)開展自然資源管理綜合改革試點。編制知識城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依照法定程序報批。探索二三產業混合用地政策和管理機制。繼續深化省“三舊”改造改革探索,再取得一批突破性進展,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制度成果。支持開展舊村改造房屋搬遷補償安置行政裁決試點。在“三舊”改造中注意加強歷史文脈傳承和文化遺產保護。(省發展改革委、司法廳、自然資源廳負責) (十七)進一步優化財稅政策。省對知識城專項補助政策到期后延續三年并予以完善。支持將知識城已認定符合條件的各級新型研發機構納入國家進口科研設備免稅范圍。支持在知識城試點設立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支持知識城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地方政府債券需求,對知識城確定納入發行范圍的項目,及時組織發行籌集債券資金。對知識城重大民生、互聯互通及科技基礎設施項目,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省稅務局、廣東證監局負責) (十八)構建便捷高效交通網絡。打造多式聯運客運樞紐體系,建設知識城連接廣州白云國際機場、廣州火車東站、廣州東部交通樞紐、廣州南站的多層次軌道交通,規劃建設廣河高鐵,與廣州至珠海(澳門)高鐵構建形成支撐區域高質量發展的高快速鐵路網絡。深化研究肇清佛從城際軌道項目可行性。支持知識城有軌電車線網規劃建設。提升知識城智慧交通服務水平,率先構建面向自動駕駛的車路協同體系,授權知識城負責組織受理和審核在轄區內開展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所需道路開放、測試牌照發放等申請,開展智能網聯汽車的商業化試運營試點。(省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交通運輸廳負責) (十九)完善民生服務供給。加快建設知識城南方醫院等高水平醫院,推動相關專科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高質量構建15分鐘醫療服務圈。支持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等國內外高校在知識城設立研究院、研究生院。實施“建名校、引名師”工程,支持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知識城校區)、廣州實驗中學等擴大招生自主權。強化產城融合,建設功能齊全、服務完善的社區中心、鄰里中心和街坊中心三級生活圈,打造楓下片區、新龍片區中心高端、特色商圈,做好餐飲等生活性服務業配套。加快構建完善多層級住房保障體系。推動“數字政府”功能升級,加快各類基礎數據和業務數據匯集融合,打造一體化智慧政務云平臺。(省衛生健康委、教育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 (二十)建設生態宜居城市客廳。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全面建設以九龍湖、鳳凰湖、百里花廊為中心的生態景觀工程,高標準建設“海綿城市”,建設粵港澳生態環境科學中心,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在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中爭當示范。支持知識城結合自身特色建設區域智慧能源管理中心,開展增量配電改革試點,取消企業臨時接電費,實現水、電、氣、熱等資源能源管理智能化、網絡化、可視化。推廣裝配式、可循環利用的建筑方式,實現綠色建筑全覆蓋。(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能源局負責) (二十一)加強組織領導。在“中新廣州知識城聯合工作委員會”的指導下,積極對接商務部牽頭的部際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中新廣州知識城聯合實施委員會”“新加坡—廣東合作理事會”作用,研究落實推動知識城發展的重大政策和重點事項。省商務廳要加強對廣州市推進知識城建設工作的指導和協調,省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推動落實,積極為知識城建設發展創造條件。廣州市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依托廣州市中新廣州知識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扎實、有序推進。(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強化制度保障。支持知識城管委會在知識城范圍內承接行使相應省級管理權限,按程序賦予知識城在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更大自主權,加大培養培訓力度,提升干部隊伍素質。完善中新廣州知識城立法,為知識城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涉及調整適用省的地方性法規規定的,報省人民政府研究后,按照法定程序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省委組織部,省司法廳負責) (二十三)強化實施評估。建立規劃銜接機制,編制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等專項規劃。建立健全重點項目建設工作機制,支持知識城符合條件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優先納入省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積極爭取國家相關政策支持。建立一年一總結、五年一評估,自評估和第三方綜合評估相結合的評估機制,動態維護規劃落實。建立健全重大風險識別及系統性風險防范制度和政策體系。(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負責) (二十四)營造良好氛圍。健全正向激勵機制,加強考察考核,做好評優評先。全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干部在改革創新中的失誤錯誤,為作風過硬、銳意進取、敢于擔當的干部撐腰鼓勁。及時宣傳知識城建設的新進展新成效,形成強大正能量。(省紀委監委、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