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裝配式建筑分會 2018-10-31 2446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的通知
粵府〔2018〕7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
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著力振興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進一步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建設制造強省,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在國家規定的稅額幅度內,降低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稅額標準,將車輛車船稅適用稅額降低到法定稅率最低水平。降低符合核定征收條件企業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征收標準。允許符合條件的省內跨地區經營制造業企業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就地入庫。全省契稅納稅期限統一調整到辦理房屋、土地權屬變更前。全省各地區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應稅所得率按國家規定的最低應稅所得率確定。對裝備制造等先進制造業、研發等現代服務業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和電網企業在一定時間內未抵扣完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予以退還。2018-2022年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廣東再投資項目,由省市給予獎勵,其中省財政按照投資環節所產生的省級財政貢獻獎勵給所在地政府,用于支持外商投資原企業擴大生產或新投資廣東鼓勵類項目等。
二、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各地市要劃設工業用地控制線,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要充分保障工業用地供給:“三舊”改造土地及省追加的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優先保障先進制造業需求;納入省相關“十三五”規劃的制造業項目享受省重點建設項目待遇。屬于我省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制造業項目,土地出讓底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允許對工業項目按照規劃確認的用地圍墻線內面積出讓。工業用地出讓最長年限為50年,根據企業意愿,對有彈性用地出讓需求的工業企業實行彈性年期出讓供地,按照出讓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的比值確定年期修正系數,對屆滿符合續期使用條件的,可采用協議出讓方式續期。以先租后讓方式供應的工業用地,租賃期滿達到合同約定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原租賃企業優先受讓。省每年安排一定規模的用地指標獎勵制造業發展較好的地市。
三、降低企業社會保險成本。推進全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執行全省統一的企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4%的按14%執行;合理確定企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逐步過渡至全省統一標準。推動符合條件的地市實施失業保險浮動費率制度。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累計結余過高的統籌地區,要適度降低單位繳費費率。職工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超過9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將生育保險費率降到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0.5%以內,已降到0.5%的可進一步降到0.45%。建立健全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參保單位工傷保險費率實施下浮,全省工傷保險平均費率下降20%-30%。
四、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擴大售電側改革試點,到2020年電力市場交易電量占廣東省內發電量比例不低于60%;2018年將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發電企業范圍擴大到核電,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用戶范圍擴大到全部省產業轉移工業園。支持高新技術、互聯網、大數據、高端制造業參與電力市場交易。通過擴大跨省區電力交易規模、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征收標準降低25%、督促自備電廠承擔政策性交叉補貼、降低天然氣發電上網電價等措施,繼續降低全省一般工商業電價,清理和降低電網環節收費。精簡企業用電工程業擴配套項目審批流程和時限,由各市政務中心組織相關單位實施并聯審批,確保企業用戶接電時間壓減至80天以內,其中規劃施工報建時間壓減至30天以內。對具備電力承裝資質的企業所承建的電力建設項目,供電企業均應無歧視接入電網并及時送電。
五、降低企業運輸成本。省屬國有交通運輸企業全資和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對使用粵通卡支付通行費的合法裝載貨運車輛,試行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推動市屬高速公路路段試行貨車通行費八五折優惠。加大粵通卡發行力度,確保2018年底前貨車粵通卡發行量比2017年增加30%。停止審批新的普通公路收費項目,逐步取消普通公路收費。制定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方案,鼓勵有條件的地市通過政府補償或回購等方式自主實施車輛通行費優惠政策。
六、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鼓勵制造業企業充分用好國家政策性銀行優惠政策。積極開拓境外資金渠道支持制造業發展。鼓勵大型骨干企業設立財務公司,為上下游企業提供低成本融資服務。2020年前省財政對在境內申請上市的民營企業,經證監部門輔導備案登記后,分階段對完成公開發行之前支付的會計審計費、資產評估費、法律服務費、券商保薦費等中介費用,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不超過300萬元。對在“新三板”成功掛牌的民營企業獎勵50萬元,對進入“新三板”創新層的民營企業再獎勵30萬元。對在省內區域性股權市場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增資擴股成功進行直接融資的民營企業,按企業融資金額的2%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不超過300萬元。對“廣東省高成長中小企業板”的掛牌企業按照融資金額的3%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資金不超過300萬元。鼓勵銀行、商業保理公司、財務公司等機構為制造業核心企業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應收賬款融資,對幫助中小微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的相關企業擇優進行支持。鼓勵企業利用股權出質方式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省、市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性擔保和再擔保機構。鼓勵各地設立中小微企業設備融資租賃資金,通過貼息、風險補償等方式給予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依托“數字政府”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市加大涉企政務信息公開力度,便利征信機構和金融機構獲取企業信用信息,進一步發揮廣東省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和融資對接平臺作用。
七、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壓縮審批時限,企業開辦時間減至5個工作日,工業投資項目核準辦結時限減至10個工作日,工業投資項目備案辦結時限減至3個工作日。全面推廣應用“粵省事”辦事平臺,繼續優化和完善電子證照庫,實現政府部門各類審批信息共享共用。對省權限范圍內的12類工業產品實行“先證后核”審批模式、4類工業產品實行“承諾許可”審批模式。建設全省性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加強中介服務收費監管。各市每年公布年度可提供、已進行區域環評并明確工業類型的用地目錄。對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進行全面清理,原則上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脫鉤。推動涉企工業數據的歸集和共享,建立廣東省制造業大數據指數(MBI),及時跟蹤監測制造業發展情況。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先進制造業等現代產業發展特點和要求不相適應的產業準入標準、規范。
八、支持工業企業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允許制造業企業的工業物業產權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用于引進相關產業鏈合作伙伴的產業項目。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在工業用地、倉儲用地上對工礦廠房、倉儲用房進行改建、擴建和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價款差額。支持和鼓勵各地建設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嚴格遵守工業建筑和高層建筑的消防要求,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可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產業轉移園區(產業轉移集聚地)建設的高標準廠房和工業大廈用地,經所在地地級以上市政府確認其容積率超過2.0并提出申請后,所使用的用地計劃指標可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予以返還。各地進一步規范工業廠房租售市場管理,工業廠房要直接面向用于發展工業或與工業生產相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的市場主體銷售或租賃。加大地方財政的獎補力度,大力推進“工改工”項目建設。適時擴大解決重點制造業企業用地歷史遺留問題試點城市范圍,加快完善相關用地手續,所需用地指標在試點城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中優先安排,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要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辦理不動產登記。支持大型骨干企業開辦非營利性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相關用地允許參照公辦教育類別以劃撥形式提供。
九、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培育制造業新興支柱產業,2020年前省財政對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綠色低碳、生物醫藥、數字經濟、新材料、海洋經濟的萬億級制造業新興支柱產業培育予以重點支持。對上述制造業新興支柱產業的標志性重大項目落地、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大兼并重組、顛覆性創新成果轉化等給予優先支持。實施重點領域研發計劃,通過定向組織、對接國家、“揭榜”獎勵、并行資助等新的項目組織實施方式,開展對經濟、社會、產業、區域發展具有重大需求的核心技術、關鍵器件等的研究。到2020年40%以上規上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鼓勵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2020年前省財政對企業開展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和綠色化技術改造給予重點支持,主營業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工業企業可享受技術改造事后獎補(普惠性)政策。大力實施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發布廣東消費品供給指南,實施廣東重點產品質量比對研究提升工程,開展“廣東優質”品牌認證,引導消費新需求。開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試點,推動新工藝新技術應用。探索建立制造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引導資源向優質企業和優質產品集中。大力發展工業互聯網,支持工業企業運用工業互聯網新技術新模式“上云上平臺”實施數字化升級,有效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十、加大重大產業項目支持力度。對符合我省產業政策、投資額50億元以上重大制造業項目,由制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牽頭協調,實行省直部門專員服務制,專員范圍包括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商務等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其中投資額100億元以上項目由廳級干部擔任專員,50億-100億元項目由處級干部擔任專員,全程負責跟蹤服務項目落地和建設。各市、縣(區)要參照省建立重大制造業項目協調機制,重大項目由市、縣(區)領導掛鉤服務。省預留占用林地指標,優先保障重大產業項目。對符合《廣東省重大產業項目計劃指標獎勵辦法》獎勵條件的重大產業項目,省按照相應標準給予用地指標獎勵,其中對于投資20億元以上、符合投資強度等相關條件并完成供地手續的重大產業項目,省全額獎勵用地指標。對各地引進重大產業項目但當年用地指標確有不足的,可按規定向省申請預支獎勵指標。環境影響評價、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節能評價等要在重大產業項目論證階段提早介入,同步開展并聯審批。重大制造業項目投產后,支持各市對企業高管、研發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實行分類激勵措施,加大對重大制造業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統籌協調省內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根據重大制造業項目用人需求優化專業設置和招生規模。
各地、各部門要按分工將政策宣傳貫徹落實到企業,落實情況于每年12月底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由該委匯總報告省政府。省政府將政策落實情況納入重點督查范圍,視情況對各地、各部門開展專項督查,對工作不力的地市、部門及相關責任人實施問責。省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各地市的指導和服務,并于3個月內修訂出臺相關實施細則,已有政策措施相關規定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有關規定執行。各地市要根據本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于3個月內及時修訂完善有關政策措施。
注:”政策內容工作分工“請查看通知(粵府〔2018〕79號)原文。
下一資訊:四川省建設科技發展中心關于發布《裝配式鋼結構建筑部品部件綠色建材評價技術細則》的通知
上一資訊: 《廣東省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指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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